
中心提醒
为了逃掉高速通行费、多挣钱,禹州市一农夫购置两辆大货车后,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猖狂营运,8个月的时光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昨日, 视频:河南农民8个月偷逃过路费368万被判无期 起源:东方卫视《看东方》 记者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农民一审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从媒体的公开报道来看,在全国范畴内还未有先例。
□大河报 记者 尚杰
案情
假军车免费通行8个月终露马脚
逃费主要产生在郑尧高速下汤收费站。该站工作人员李某的证言显示,2008年5月的一天,一个自称是许昌市武警支队的男子来到站里,说所在的部队正在搞土建工程,两辆军车需经由下汤收费站,要办理免费通行手续,两辆车的牌号为“WJ19-30055”、“WJ19-30056”。
经请示平顶山分公司的引导后,下汤收费站就将两辆军绿色的斯太此后八轮自装车列为免收通行费车辆。李某说,当时不前提确认对方供给手续的真伪,而且所需要的“三证一单”完美。
下汤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现,直到2008年年底,这两辆车仍在拉沙并在下汤收费站出入。根据以往教训,工作人员对两辆军车的实在性发生了猜忌。他们把情形反映给平顶山分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又反应给省公司,省公司通过省治超办与河南省武警总队进行和谐。
2009年1月,河南省武警总队派出军检部分在郑尧高速下汤段,将这两辆军车连同司机带走。同年6月,省武警总队警备司令部出具了这两辆货车为混充武警车辆的证明。收到该证实后,郑尧高速公路的治理公司――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报案。
路费逃了368万,拉沙挣了20多万
经了解,两辆货车核载量为25吨,通常情况下会超载150%左右。空车行驶一趟,需缴纳过路费200元左右,荷载时的缴费数额取决于荷载分量。根据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通行信息统计表,在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两辆车共计通行2361次,共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2万余元lv官方網。
2009年12月18日,两辆车的车主时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扣押,2010年1月22日被批准拘捕。时某交代,他的两辆车是在许昌一家销售公司,用别人名义分期付款购买的。买车后,时某在禹州的路边看到有办理假军车手续的电话lv2012官方kason新款目錄,就接洽办了两副假军牌,还买了假军装,办了假军车行驶证、驾驶证,都是以河南武警总队许昌支队的名义办的lv2012女王新款目錄。
时某交代,车改成假军车是为了不缴高速过路费,多挣钱。他从2008年5月开端拉沙、石子等,基础上都是跑的鲁山下汤至许昌长葛这条线路,偶然也从下汤往禹州跑。从2008年5月到2009年1月,天天跑二三趟。
时某交代,由于担忧被收费站职员看出漏洞,他不停地调换司机,每个司机只开一个月左右,工资比一般司机也高出一截。
那么,在此期间,时某应用假军车获利多少?据时某交代,多少个月内大略挣有20多万元。不外法院的审理重要集中在偷逃的过路费上,并未进一步对此进行查实。
一名司机证明,时某曾带着他在长葛市区衣着迷彩服照相,还办了假士兵证及假军车驾驶证,让其拿着跑车使用。
追责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车主未提出上诉
去年10月17日,平顶山市检察院指控时某犯诈骗罪,向平顶山市中院提起公诉。同年11月19日,平顶山市中院公然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被告人时某为攫取非法好处,非法购买捏造武警军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购买两副假军用车牌照,在郑石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长葛西收费站、禹州南收费站、鲁山收费站屡次骗免通行费,共计人民币368万余元。
平顶山市中院审理认为,时某以非法占领为目标,虚构事实、瞒哄本相,骗取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免收其通行费,财物丧失达360多万元,数额特别伟大,其行为合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诈骗罪。
2010年12月21日,法院做出判决,时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毕生,并处罚金200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的所有财物。
判决书显示,时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认罪、悔罪,恳求法庭从轻处罚。记者懂得到lv旗艦店,在休庭审判中,时某未请代办律师,而法官在开庭前曾专门告诉过他的家眷。法院判决后,也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审讯长:
逃费时间长、涉案金额大影响量刑
做出这一裁决,平顶山市中院也很稳重。颁布的判决书显示,审理期间,曾因相干问题须要进一步考察取证,该院报请省高院同意,延期审理一个月。
此案是由平顶山中院刑一庭审理的。昨日下战书,记者联系上该案的审判长娄彦伟。“主要是(时某)逃费时间长,涉案金额比拟大,还专门办理了各类假手续,从手腕、行为、成果来斟酌,经过合议庭和审委会的探讨,终极做出这一判决。”娄彦伟先容。
背景
偷逃过路费判无期或创纪录
偷逃过路费判无期徒刑,其他地域有无先例?
娄彦伟说,没有专门统计过,也不控制这一情况。在平顶山市,曾有一个区的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逃费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这名逃费者涉案金额绝对较小,有五六十万元。因为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这是对偷逃通行用度的最高刑罚lv新款3折賣,也是目前平顶山市的首例。
昨日,记者通过各种方法在网上查问,均未见有“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的公开报道。
云南追究逃费者刑责曾引热议
2008年3月5日,云南省高等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跟云南省公安厅曾结合制订《关于办理偷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守法犯法案件实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看法》(下称《意见》),其第三条明白规定:“偷逃车辆通行费数额2000元以上的,按照《中华国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按诈骗罪查究刑事义务。”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宏大或者有其余特殊重大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年6月2日,昆明市警方依据该意见,侦破一起偷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系列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涉案车辆9辆。该案是云南省首例专门针对偷逃过路费行为进行破案查处,并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昆明警方侦破的这起诈骗案和所根据的《意见》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一片哗然。不少法律界专家和律师提出质疑,以为就偷逃通行费的行动自身而言,并不形成犯罪。
一些专家提出,依据国务院公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该缴纳而拒缴、逃缴、少缴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谢绝其通行,并请求其补缴应缴纳的车辆通行费。也就是说,司机偷逃过路费的行为被发明,只要加倍补缴过路费,并不需要承当刑事责任。
释疑
用假军牌骗免通行费,
数额较大的适用诈骗罪
昨晚,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在具体了解时某一案的判决书内容后认为,平顶山市中院的判决在法律依据上不存在疑难。平顶山中院的主要依据是2002年4月10日正式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产、交易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详细利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从同年4月17日起实施。
这一说明的第三条明确规定:“应用伪造、变造、偷盗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骗免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恰是对于欺骗罪的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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